|
 |
| |
| |
 |
| |
| 〖项目概况〗 |
| 项目名称: |
文化广场改建 |
| 建筑类型: |
体育、文化、教育建筑 |
| 竣工日期: |
2006年 |
| 建筑面积: |
70000平方米 |
| 建设单位: |
上海文化广场有限公司 |
|
|
|
| 〖项目概况〗 |
文化广场位于上海市老城区卢湾区与徐汇区交界处,基地由陕西南路、复兴路、永嘉路、茂名路围合而成,占地面积5万4千平方米。文化广场曾是上海各种大型文艺演出的场所。基地周边环境幽雅、宜人,具有浓郁的生活和文化气息,是上海不可多得的具有文化艺术沉积和历史象征意义的地区。 但由于市场的演化及城市的发展,其文化演出功能日益退化,目前被改成市中心的花卉集散地。 文化广场改建项目市政府规划上定位为文化功能的开放式绿地,“以绿为主,文绿结合”是这个项目实施的基调和出发点,其目标是在此地区营造一个精致、幽雅、文化气息浓郁的集音乐、艺术、绿地、休闲功能为一体的都市绿洲。 方案总体设计中把整个用地分为两个区域,北部面向城市的区域作为文化活动的场所,围绕着艺术文化广场加以组织,并与保留建筑统一成为一个建筑组群体,南部区为绿地休闲公园,占据了基地绝大部分用地,充分体现了“以绿为主”的规划宗旨。 基地设计成三面由绿树环绕,使之与周边形形色色的建筑形成一道清晰的绿色边界,隔离了城市的喧嚣,通过灌木丛,原木平台以及通透的屋顶错落有致地搭配,在树林中限定出各异的丰富多彩的户外空间。排布有序的树林中有各种休闲功能的景观建筑物,如餐饮、酒吧、茶室等,引导游客徜徉其中。原保留建筑可用作为花市并形成另一个中心,如音乐学校或音乐博览会。 中心建筑如一个绿意盎然的斜坡,包括人工绿地、花园以及高低错落的平台,原木椅引导人们享受阳光的沐浴,一个个独立的平台提供了休憩与静思的场所,在夜幕降临时,这些设施又可作为举办户外活动的观众席。 音乐剧场通过一个下沉式城市广场为连接点,全部安排在地下一层。下沉式广场作为城市空间与音乐剧场的结合点,布置了艺术精品店、花店、文化休闲等商店,体现城市文化与音乐艺术的结合。 音乐剧场屋面设计成一绿茵覆盖的曲面,犹如一排绿色的波浪,称之为音乐之波,它拍打着岸边的上海城,发出洪亮的声响,激起朵朵浪花,称之为城市之浪。波和浪相溶,体现了城市不同文化的交流,各种音乐之声共鸣,奏响了上海之声。 布置于地下的音乐厅,包括两个剧场(分别容纳800座和200座)、一个进厅、舞台以及包房席,游客可由下沉式广场进入进厅。大剧场为多功能厅的设计,既可进行音乐剧、歌剧的演出,又可放映电影,它由一个大的舞台及表演塔楼,二个侧台及一个乐队席组成。小剧场用于室内乐以及演讲,并可很好地辅助于大剧场。
|
| 〖相关图片〗 |
|
|
|
|
|
 |
|
|